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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四川省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员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修订)(征求意见稿),各位高级经济师考生快来关注!
关于公开征求《四川省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员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我厅2020年7月制定的《四川省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试行)》有效期已满,为加强我省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员高级职称评审工作,高质量推进我省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结合工作实际,我厅研究起草了《四川省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员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修订)》(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众可将相关建议及理由以书面形式(本人签名或单位加盖公章)邮寄我厅,请在信封上注明“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员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征求意见”字样。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3年7月26日至8月25日。
通讯地址:成都市青羊区陕西街54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处(邮编:610041)
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028—86744746
邮 箱:scrlzyldglc@sina.com
附件:1.四川省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员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修订)(征求意见稿)
2.《四川省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修订)》(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7月25日
附件: 四川省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员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修订)(征求意见稿)
附件: 《四川省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修订)》(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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