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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新疆2023高级经济师建筑与房地产职称评审通知>可知,新疆2023高级经济师建筑与房地产职称评审条件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程系列建筑专业职称评审条件(试行)》(新人社发〔2022〕31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经济系列建筑与房地产经济专业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审条件(试行)》(新人社发〔2022〕32号)进行。查阅网址:
新疆2023高级经济师建筑与房地产职称评审论文要求如下:
第十一条业绩成果符合下列条件中的2条:
(一)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科研课题1项以上,并通过相关部门成果鉴定。
(二)主持编制1项以上房地产业发展规划,经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实施。
(三)主持完成1项以上房地产业行业标准、规程、规范、导则、指南等编制,并已颁布实施。
(四)作为主要完成人,参与完成的工作成果获得地、州、市级以上科技进步奖、专业科技奖、优秀成果奖等奖项或荣誉。
(五)作为第一作者,在自治区级以上专业刊物公开发表本专业论文2篇或在业界公认的高水平专业学术会议(论坛)上报告的本专业论文2篇(字数不少于3000字)。
(六)作为主要起草人,为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的技术问题而撰写的较高水平的专项研究报告、技术分析报告、实例材料等2篇以上。
第十二条本条件中凡冠有“以上”的,均含本级或本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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