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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辽宁2023正高级、副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审通知>可知,辽宁2023年高级经济师评审申报材料填报要求如下:
申报材料填报要求
一、主卷的材料顺序
第一部分:辽宁省专业技术资格报评推荐表
1.辽宁省专业技术资格报评推荐表;
2.本年度申报人所在单位职称申报公示文件。
第二部分:学历资历
1.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学历、学位有关材料按照《关于进一步明确申请职称评审不须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的通知》(辽人社职〔2019〕1号)执行,详见职称工作平台一政策法规栏目;
3.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复印件)。参加高级经济师申报人员须提供全国统一考试合格成绩单(含线上提交和线下报卷);
4.继续教育证明(复印件)。
第三部分:主要业绩成果
1.单位出具的工作业绩证明(须加盖单位公章);
2.业绩材料、获奖证书(复印件)等。
第四部分:主要论文、著作
1.发表论文复印件及其网上检索页打印件;
2.主要著作出版物复印件及其网上检索页打印件。
第五部分:其它
1.荣誉证书(复印件);
2.学术(衔)称号(复印件);
3.其它证明材料(复印件).
二、卷内所有材料须加盖所在单位公章或审核无误后整体骑缝加盖公章。
三、填报表格要求
1.申报人在填写《辽宁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表》时,封面上的单位名称须与加盖的单位公章一致,大型企、事业单位须细化到二级单位名称,申报专业名称应与评委会办事机构公布的评审(聘)专业名称相一致;
2.申报人填报《辽宁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表》一式三份,表格中每一页须加盖单位公章;
3.申报人填报《辽宁省专业技术资格报评推荐表》一式三份,其中装卷1份;
4.破格申报人填报《辽宁省破格评定人员审核表》一式三份,其中装卷1份。
5.网上报名通过后,须通过职称工作平台打印上述表格。
6.申报材料张贴照片,要求为半年内正面免冠证件照片。主要用于面试现场、资格审核时核对身份使用。
7.《辽宁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表》中的“七、公示、推荐及学科评议组意见”页中的“学科评议组意见”栏、“八、评定意见”页中的“评委会评定情况、各市人社局省直评审部门(单位)或自主评审单位意见”栏均不需要填写。
8.申报人在报卷时需额外提交2张一寸本人半年内正面免冠证件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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