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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陕西2023年高级经济师评审工作通知>可知,2023年陕西高级经济师评审推荐程序及时间安排如下:
(一)信息公布(2023年8月30日前完成)
各市人社局、各相关单位转发高级经济师评审通知,公布参评条件、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监督举报电话及电子邮箱等相关事项。各市、省级各部门可根据本地区、本系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发展实际状况和高级职称岗位职数情况,在推荐前制定不低于我省高级经济师评审条件的地区标准、单位标准。
(二)个人申报(2023年9月30日前完成)
参评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通过互联网访问陕西省职称网上申报系统进行注册,按照网页提示及要求准备相关电子支撑材料(所有业绩类成果必须是本人聘任中级职称后获得)并填写相关信息后,由系统自动生成《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评审简表》(以下简称《评审简表》)。本人确认无误后,将个人参评材料信息上传至所属单位。
符合破格条件且进行破格申报的参评人员需在系统中导出《破格申请表》,各级单位填写意见并加盖公章后,由参评人员将《破格申请表》生成JPG格式上传至陕西省职称网上申报系统。
(三)单位审核公示(2023年10月20日前完成)
1.各用人单位登录陕西省职称网上申报系统(登录账号由所属市区人社部门或主管单位负责分配)审核参评人员的参评信息,并将参评人员《评审简表》在本单位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照管理权限上传公示结果。
2.市(区)人社部门通过内网访问陕西省职称管理信息系统,负责对辖区内县(区)和市属企事业单位参评人员申报信息进行审核汇总,并将结果上传至高级经济师评审委员会;省属企事业单位通过互联网访问陕西省职称网上申报系统,负责对本单位参评人员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汇总,并将结果上传至省级部门(主管单位)复核,省级部门(主管单位)汇总审核后将结果上传至高级经济师评审委员会;中央驻陕单位通过互联网访问陕西省职称网上申报系统,负责对单位系统内参评人员申报信息进行审核汇总,并将结果上传至高级经济师评审委员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申报人员须经本人人事档案代理机构核实并签署意见,所在市(区)人社部门(通过人社内网)或省人才交流中心(通过互联网)负责审核汇总,并将结果上传至高级经济师评审委员会。
各部门(单位)审核汇总结束后,出具本单位系统委托评审函,并通过系统导出《高级经济师职称申报汇总表》,加盖公章后,生成JPG文件上传至高级经济师评审委员会。
(四)评审结果公示
省人社厅、省发改委按照有关职称工作规定组建高级经济师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评审结果通过省发改委官网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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