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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关于做好2023年度中高级职称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高级经济师申报人员请参照《2023年各系列评审材料报送及业务测试时间表》中的时间报送。纸质材料报送地点:烟台市人力资源市场2楼210(莱山区府后路2号)。
烟台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关于做好2023年度中高级职称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委托存档单位、委托存档人员:
按照《关于做好202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烟人社字〔2023〕64号)要求,2023年度中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即将开始,为确保评审材料报送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申报工作重点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受理范围
1.中心委托存档单位中,与单位确定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员;
2.人事档案在我中心委托存档,且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符合任一上述情形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按规定的标准条件申报。
二、申报方式及要求
请各委托存档单位、委托存档人员登录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网上办事大厅—人事人才—职称评审”栏目查阅相关材料,按2023年度《烟台市职称评审报名手册》(附件2)要求进行申报。
三、纸质材料报送要求
纸质材料(《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和《改系列申报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由单位统一报送,申报人员要将所有纸质材料装入牛皮纸档案袋(A4)内,自行下载打印评审材料袋封面,清晰标注出申报人姓名、申报单位、拟晋升职务、系列(专业)、晋升方式、报送材料数量等。(注:联系人、联系电话必须如实填写。评审档案编号由我中心统一编号,单位无需填写)
四、网上申报时间及纸质材料报送时间、地点
经烟台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申报工程系列职称的人员,请于9月1日-20日进行网上申报,网上申报的同时各单位需将本单位申报人员花名册电子版发送至;网上审核通过后,要求上报的纸质材料于9月18日-21日报送至我中心,其他材料上传电子版,9月22日我中心统一汇总后上报,逾时不再受理申报;申报其他系列职称的人员,请参照《2023年各系列评审材料报送及业务测试时间表》中的时间报送。
纸质材料报送地点:烟台市人力资源市场2楼210(莱山区府后路2号)。
五、申报系统
申报中、高级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均使用《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https://117.73.253.239:9000/sdzc-web-ui/business/login/login.html),先进行“单位注册”后,申报人员进行“个人注册”。单位账户申请路径时,审核单位选择“烟台市人才服务中心”,之前已经申请通过的路径,无需重新申请。
六、中级职称确认申报
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研究生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确认申报时间与各系列评审材料报送时间一致,具体仍按2017年《关于进一步规范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确认工作的通知》办理。
七、调入认定
凡由外地(烟台市以外)调入和军队转业分配到我市且已取得初、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调动后仍从事专业对口工作的,需要按规定进行专业技术资格认定(详见附件3),《外地调入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审核确认登记表》作为申报晋升高一层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依据。调入认定需在评审材料报送开始之前完成。
八、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
专业技术人员取得相应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符合相应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可视同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层级职称的依据(详见附件5)。
九、继续教育
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烟人社字〔2023〕49号)要求,申报人员需完成2019-2023年5个年度公需科目和2020-2023年4个年度专业科目的学时。
十、缴费
职称评审费实行网上缴费,申报人员填写个人信息时,姓名、身份证号码、个人手机号,必须准确无误,以免无法收到缴费短信影响职称评审。审核通过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完成缴费,逾期不缴的,视为自动放弃。
咨询电话:6785067
附件1: 关于做好202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pdf(烟人社字〔2023〕64号)
附件2: 2023年度《烟台市职称评审报名手册》
附件3: 烟人社字〔2021〕106号关于优化外地调入人员职称确认办理流程的通知.pdf(烟人社字〔2021〕106号)
附件4: 关于做好202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pdf(烟人社字〔2023〕49号)
附件5: 关于建立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pdf(烟人社办发〔2019〕14号)
烟台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3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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