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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度自治区工程系列 公路、运输、城市轨道交通专业,经济系列交通经济专业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可知,新疆高级经济师交通专业职称申报流程及注意事项如下:
一、申报流程
(一)注册登录
1.首次使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平台”网站(),请先注册账户。注册时请选择“注册个人”, 并仔细阅读“注册须知”,按照系统提示完成个人注册。
注意事项:
(1)一个身份证号只能注册一次。
(2)注册时请准备好身份证扫描件。
(3)自治区职称网站和各地州职称网站账号可通用,不能重复注册。
2.已注册人员可直接登陆,选择相应的评审专业和级别,填写并上传申报材料。
(二)网上填写申报材料
申报人员要严格按要求进行整理和填写,不得出现含糊的词语,对表中的栏目无填写内容的应注明“无”,不得留有空格;申报人员在申报职称评审材料时,所填各项栏目必须上传印证材料及相关证明(其中:单位公示情况上传至“其他附件或证明材料”栏目中),各项栏目要求扫描正面上传清晰的电子版材料,漏传、错传、不传者一律视为无相关材料,因此所导致的后果由申报人承担;申报人员按要求完成网上填写申报材料,并确认无误后提交至基层单位进行审核。
(三)材料申报要求
1.基本信息:专业技术人员按要求填报个人信息,并上
传身份证附件、符合要求的一寸免冠照片。
2.学历学位情况:需上传国家教育部学信网证书的查询结果(网址:http: ),若查询不到,请上传相关学历材料扫描件。
3.考试成绩证明:申报经济系列交通经济专业高级经济师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需上传全国统一组织的交通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
4.专业技术资格:专业技术人员按要求填报现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及取得时间、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现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在新疆取得者,上传“任职资格文件”或“职称证书”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现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在其他省区市取得者,需上传“任职资格文件”、“职称证书”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有机关调动(含分流、转移)到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经历的人员,此栏目需上传相关印证材料(含任命文件及干部履历表)。
5.工作简历:从参加工作以来开始填写,简历时间段应上下衔接。
6.实践能力(经历)、业绩成果:专业技术人员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上传与实践能力、业绩成果相关的印证材料。
7.1继续教育-专业培训:按要求上传自2021年起至今继续教育培训专业科目合格证书。
7.2继续教育-公需课程:按要求上传自2019年起至今继续教育培训公需科目合格证书。
参加自治区“访惠聚”驻村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关于对参加“访民情惠民生聚民心”驻村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予以职称政策倾斜的通知》(新人社函〔2017〕175号)要求执行。
8.(聘)任现职期间考核情况:上传任职以来近3年(新入职不满3年且首次申报职称的,提供相应年限的考核结果)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考核材料,其中考核不合格不得申报,考核不定等相应递延参评年限。
9.单位推荐意见:“本单位已对提供的申报材料逐一审核,真实、完整、有效,未发现存在不符合职称评审条件的情况,同意推荐其申报xx系列xx专业x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
10.其他附件或证明材料:按照规定模板要求上传单位公示、公示结果、推荐意见等材料。
11.个人承诺书:填写并上传个人签字的个人承诺书(本人承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证明材料真实准确,对因提供有关信息、证件不实或违反有关规定的,三年内不得申报相应职称评审并承担一切责任”)。
(四)网上审核
申报人所在工作单位要严格按照任职资格评审条件,结合申报人工作实际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所审核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负责,务必确保网报材料真实可靠。申报人信息需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含申报人基本信息、思想政治表现、申报专业及业绩成果等),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上传单位公示结果。将审核通过人员的网报材料提交上级主管单位并逐级提交至相应专业评审委员会。
(五)缴纳评审费
专业技术人员需在“已接收材料”后,由推荐单位统一代收缴费。评审费暂按照上报自治区财政厅非税标准初级300元、中级400元、高级500元进行缴纳。
(六)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由所在工作单位或者人事代理机构等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自由职业者申报职称,可以由人事代理机构等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
二、答辩要求
(一)本年度职称评审答辩采取网上答辩方式进行。
(二)申报副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除县以下单位和参加自治区“访惠聚”、驻村管寺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外,均须参加答辩。
(三)答辩采用一票否决制。
三、注意事项
(一)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职称评审材料时,所填各项栏目需按要求上传相关附件材料及证明,上传材料保证清晰完整,如发生漏传、错传、不传的情况一律视为无相关附件材料。所有上传材料必须按要求经过单位姓名遮盖及脱密处理,如有未脱密材料出现,导致的一切后果,由申报人承担。
(二)所有以复印件形式上报的材料,由所在单位人事(职称)部门审核后,经办人员签字加盖公章,并签署“已审核,与原件相符”意见。
(三)首次参加职称评审且直接申报中级职称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出具其从事现任专业工作年限的书面证明材料。
(四)凡申报本年度职称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在职称评审中,对著作、论文不做硬性要求。
(五)申报自治区工程系列公路、运输、城市轨道交通,经济系列交通经济专业职称的,外(汉)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硬性要求。
(六)为打通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意见》精神,高技能人才根据个人所具备的基本条件及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要求,可以申报相应等级的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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