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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经济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日人社字〔2024〕82号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功能区党群工作部,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日人社字〔2024〕67号,以下简称《评审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24年度经济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申报人员范围按照《评审通知》规定执行。
二、申报条件及方式
(一)申报人员应符合《山东省经济专业人员高级职称评价标准条件》(鲁工信人〔2020〕162号)所列相应职称申报条件。参加经济(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并达到考试合格线。
(二)2024年度申报评审工作使用“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https://117.73.253.239:9000/sdzc-web-ui/business/login/login.html)进行注册填报。请务必严格按照要求填写“申报系列”和“现从事专业”等内容。各级各部门在对网络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时需将其与纸质版材料进行严格比对,确保一致。申报材料按《日照市职称评审报名手册》规定填报。
(三)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令)和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事业单位实行岗位管理制度,按照岗位情况申报职称。
三、评审材料报送程序及要求
(一)个人申请。申报人员要按照单位公布的评议方案及有关要求提出申请,如实填写申报信息,提供真实申报材料。
(二)单位推荐。申报人员所在单位是申报推荐工作的责任主体,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和实效性负责。
(三)主管部门审核。主管部门作为申报单位的上级部门,要全程监督管理申报单位组织推荐申报、材料审核、公示、上报、通过人员公示等各个环节,切实履行职责,督促各申报单位按规定做好职称评审相关工作。主管部门要确定专人负责对申报材料逐一审核把关,对符合申报条件和填写要求的材料,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负责人签字后,及时送呈报部门。
(四)呈报部门复核呈报。呈报部门负责对个人申报材料的规范性进行复核,经复核合格的,统一上报市经济专业职务资格高级评委会。
(五)严格审核把关。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呈报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认真负责,严格审核,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超出评委会受理范围或违反委托评审程序报送的申报材料,应及时退回申报人,并告知原因。申报人员应及时查看申报材料的审核情况,并接收退回材料。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不符合评审条件;2.不符合填写规范;3.不按规定时间、程序报送;4.未经或未按规定进行公示;5.有弄虚作假行为;6.其它不符合职称政策规定的。
四、纪律要求
(一)严肃工作纪律。各区县、功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市直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我市职称相关政策要求,严肃认真做好本区县(功能区)、本部门(单位)职称申报工作,要对照资格条件,逐条逐项把好资格审查关。各区县、功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对职称申报材料做好审核把关。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行为的申报材料不予报送,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强化责任追究。对职称推荐、申报等环节要严格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签名,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哪个环节、哪个方面出现问题,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建立职称诚信制度。按照《山东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14号)规定,专业技术人员在职称考试和评审等工作中的弄虚作假行为,将作为失信信息予以记录。信用状况不良的个人、单位或组织,将在行政监管、行政便利、财政资金申请等方面给予一定限制和惩戒。
五、其他事宜
(一)申报时间:全市经济专业副高级职称评审材料,于9月20日前完成申报。联系电话:0633-8866227。
(二)评审费用按照鲁发改成本〔2021〕638号标准执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职称)评审收费标准为每人次360元。
(三)其他未尽事项,按《评审通知》和《日照市职称评审报名手册》规定执行。
附件:市直及各区县(功能区)职称评审联系方式
日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8日
附件 市直及各区县(功能区)职称评审联系方式
序号 | 职称评审联系方式 |
1 | 市直: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劳动大厦506房间),电话:8866227;日照市政务服务大厅人社综合业务B45-B51号窗口(日照市青岛路518号国际博览中心D座),电话:8866157; |
2 | 东港区:东港区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莒州路与临沂路交汇处,日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2120房间),电话:3663392; |
3 | 岚山区:岚山区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岚山区岚山中路日照银行办公楼510房间),电话:2611337; |
4 | 莒县:莒县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莒县城区银杏大道与振东大道交汇处东200米路北为民服务中心413房间),电话:7962718; |
5 | 五莲县:五莲县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五莲县富强路218号人社局517房间),电话:7986030; |
6 | 经济技术开发区:温州路1号开发区管委706房间,电话:8352772; |
7 |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六路177号高新区管委11楼1110室,电话:2226320; |
8 | 山海天旅游度假区:太公岛一路23号山海天旅游度假区管委5027房间,电话:8316181。 |
关于做好2024年度经济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doc
关于做好2024年度经济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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