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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北京市深化经济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
一、研究制定本办法的政策背景是什么?
经济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是国家及本市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共设27个职称系列,我市开展其中25个系列(除航空、船舶2个系列)的职称评审工作,经济系列作为其中之一。
二、本办法出台的目的是什么?
研究制定本办法,是落实国家及本市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精神,释放经济专业人员创新创业活力,推动“两区”以及高水平人才高地建设、促进首都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的重要举措。
三、本办法的重要举措都有哪些?
(一)健全制度体系。一是正式增设正高级职称,名称为正高级经济师。二是优化职称专业目录,设置10个专业。
(二)完善分类评价标准。一是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实行弄虚作假“一票否决制”。二是实行体现经济专业人员职业特点的分类评价标准。三是实行评审代表作制度,人才可自主选择代表性成果参加职称评审。
(三)畅通晋升渠道。一是完善高层次人才职称申报绿色渠道,对在经济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经济专业人员,放宽学历、资历、年限等限制,可破格申报高级职称。二是明确经济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减少重复评价。
(四)完善评价机制和服务体系。一是实行“个人自主申报、行业统一评价、单位择优使用、政府指导监管”社会化职称评价。二是加强评审委员会建设,纳入全市职称评审专家库统一管理使用,建立评审专家动态调整考核机制,确保公平、公正。三是强化评审监督,坚持回避制度、公示制度、结果验收和备案制度,加强对申报条件、评价标准、工作流程的监督管理。
(五)明确职责分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相关行业部门负责经济系列职称政策制定、制度建设、协调落实、监督检查和工作评估;市人事考评办等评审机构负责落实职称改革政策,组织开展日常评价工作等。
四、本办法适用的人员范围有哪些?
本办法适用于在本市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中的从事经济相关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五、经济专业人员职称的层级和名称都是什么?
经济专业人员职称设初级、中级、高级,初级职称只设助理级,高级职称分设副高级和正高级。初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职称名称依次为助理经济师、经济师、高级经济师、正高级经济师。
六、经济专业人员可以申报的专业有哪些?
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职业分类要求,目前设置工商管理、农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经济、运输经济、建筑与房地产经济、知识产权等10个专业。
七、经济专业人员申报职称的基本标准条件是怎样的?
具体见文件附件《北京市经济专业人员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
八、针对经济专业人员是怎样开展职称分类评价的?
对从事经济领域研究工作的人员,重点评价其提出和解决经济和社会发展实际问题、研究制定行业规划标准等方面的能力和贡献。对从事经济领域管理实践的人员,重点评价其开展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实践、人力资源服务实践的能力和业绩,以及取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九、经济专业人员申报职称可以用哪些代表作?
经济专业人员参评职称的代表作可包括专著教材、行业标准、研究报告、项目报告、课题报告、经济活动方案、专业论文、发展规划等。
十、哪些经济专业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可以与职称对应?
在符合《北京市经济专业人员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规定的学历、年限条件基础上,专业技术人员取得经济专业技术资格、房地产估价师、拍卖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和工程咨询(投资)、土地登记代理、房地产经纪、银行业等领域相关职业资格,可对应经济系列相应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十一、经济专业人员各级别申报职称评价的方式是怎样的?
经济专业人员初、中级采取考试的方式,高级一般采取评审方式。
十二、经济专业人员职称由哪个评审机构负责?
目前由市人事考评办公室(电话63959121)负责申报咨询解答、组织开展日常评价工作等。
十三、申报职称评价过程中出现失信行为怎么处理?
对在职称评价中伪造学历、资历、论文著作、业绩成果、获奖证书、工作业绩等弄虚作假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制”,已取得职称的予以撤销,并记入职称评价诚信档案。
关于“申报经济专业人员职称评价”经办流程制定情况的说明
一、总体情况
(一)服务事项名称:北京市经济专业人员职称申报
(二)服务对象:在本市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中从事经济专业相关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经办机构:北京市人事考评办公室
(四)经办流程图:
1.考试流程
个人网上报名→考试机构网上审核→个人网上缴费→个人参加考试→查询结果并发放证书
2. 评审流程
个人网上申报→工作单位推荐及公示→网上审核缴费→答辩评审→验收公示→获取电子证书
二、办理方式和提交材料
(一)办理方式:网上办理
1.考试申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政务服务”-“办事直达”-“个人办事”-“考试报名”栏目,或人事考试服务频道“考试报名”栏目,点击相关人事考试的报名链接。
2.评审申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政务服务”-“办事直达”-“个人办事”-“职称评审”栏目,或人事考试服务频道“职称评审”栏目,点击报名链接。
(二)提交材料:
1.考试申报:报名信息、告知承诺书
2.评审申报:申报表、公示材料、代表性成果材料
三、数据使用情况
(一)大数据使用情况:通过教育部数据查验核实学历、学位证书信息;通过北京市社保数据辅助核查单位聘用信息;通过北京市电子职称证书数据核实职称信息。
(二)电子证照使用情况:2021年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制发北京市高级职称电子证书;2022年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制发全国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电子证书。
四、告知工作
(一)告知方式及告知时间:
1.考试结果:成绩查询时间和方式可从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通知中获知;证书发放事宜在人事考试服务频道“证书查询”栏目公布。
2.评审结果:公示无误后,评审机构发布评审结果,个人可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栏目获取下载电子职称证书。
(二)其他需要服务对象操作或者知晓的事项:无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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