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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咨询:我是青阳县乡镇的事业单位正式职工,在基层工作已满28年,于2003年考取经济师资格,于2006年被镇政府聘任,现从事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今年想申报高级经济师资格,但是县人社局工作人员说目前乡镇事业单位不设高级岗,因此无法申报。但是我们原来也是编制在上的,后来改革三权下放到乡镇,现在编制在县的乡镇农、林、水部门专业技术人员都已经享受扩大基层高级岗位设置比例的政策了,为什么我们这些编制在乡镇的不能享受呢?另外《安徽省职称评审工作实施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符合我省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有关规定,持有职业资格证书或以考代评的职称证书且聘任在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岗位上,在申报高一级职称时,可持该证书及有关材料直接申报。”是不是说像我这样的可以不受高级岗位设置比例限制,持中级证书直接申报高级经济师呢?
安徽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回复:根据安徽省《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第十七条规定:“全面实行岗位管理、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与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事业单位,一般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评审。”如您单位是事业单位岗位管理,需评聘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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