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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考高级会计师考试,一定要拿出很多时间来做题,巩固自己所记忆的知识点,下面为大家带来了《高级会计实务》案例分析,凭着理解着去记忆,跟着老师好好学,相信都能学会考好。
【案例分析】
(会议发言)为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等五部委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的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A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末召开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专题会议,部署实施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在专题会议上,公司管理层成员发言要点如下:
要求: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分析判断A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上述成员的发言存在哪些不当之处,并逐项简要说明理由。
(1)财务总监:建议根据财政部等五部委发布的18项应用指引,将公司已有的管理制度与18项应用指引逐一对标,满足相应的控制要求。鉴于公司经营管理任务繁重,对18项应用指引没有涵盖的业务不纳入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范畴。
(2)投资总监:财政部等五部委发布的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企业投资行为作了严格规范。但考虑到本行业投资环境的特殊性,投资机会稍纵即逝,繁杂的投资控制程序可能降低决策效率,导致投资机会丧失。建议简化投资决策审批程序,重大投资项目经投资部论证并直接报董事长审批后即可实施。
(3)审计委员会主席:根据监管部门要求,经理层应出具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鉴于负责公司财务报表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熟悉本公司业务流程,且具备良好的专业能力,可以考虑将内部控制咨询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一并委托该所完成。
(4)内审总监:内部控制评价是实施内部控制的重要环节。应当制定科学的内部控制评价方案,对公司经营面临的所有风险和所有业务单位、经济事项进行全面测试和评价。内部控制评价方案报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后实施。
(1)财务总监的“18项应用指引没有涵盖的业务不纳入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范畴”的观点不当。
(2)投资总监的“建议简化投资审批程序,重大投资项目经投资部门论证并直接报董事长审批后即可实施”的观点不当。
(3)审计委员会主席的“经理层应出具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将内部控制咨询和审计工作一并委托该所完成”的观点不当。
(4)内审总监的“对公司经营面临的所有风险和所有业务单位、经济事项进行全面测试和评价”和“内部控制评价方案应报总经理办公室批准后实施”的观点不当。
(1)理由:企业应当根据自身业务的实际情况,针对所有重要业务或事项实施控制,不仅仅局限于18项应用指引涵盖的业务。
(2)理由:重大投资项目,应当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实行集体决策。
(3)理由:董事会应当定期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全面评价、形成评价结论、出具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而非由经理层出具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为企业提供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同时为同一企业提供内部控制咨询服务。
(4)理由:不符合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评价方案应报董事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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