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下载APP
及时接收新鲜考试资讯及
备考信息
2015年高级会计师考试定于9月13日举行,为了帮助参加2015年高级会计师考试的学员早着手学习,提前进入备考状态,正保会计网校为大家整理了高级会计师各章节知识点内容,同时也整理了部分案例分析题,大家可以在学习教材内容后,同步进行练习测试。以下是《高级会计实务》第八章金融工具会计中针对“股权激励计划的审批与实施”知识点进行考核练习。
案例分析题
A公司是一家在上交所上市的高科技公司,总股数为8000万股。该公司从事网络通讯产品研究、设计、生产、销售及服务等。由于公司决策层善于把握市场机会,通过强化研发适时推出适应市场需求的新产品,因此,公司近年来实现了快速增长,最近几年销售增长率平均接近50%,净资产收益率也达到20%左右。但由于高速增长带来的资金压力,公司目前面临着因奖金水平过低而导致的优秀人才流失的困扰。
为实现公司的长期战略规划,并解决目前所遇到的问题,A公司于2×13年12月决定实施股权激励制度。主要内容为:
1.激励对象:高级管理人员5人和技术骨干15人,计20人。
2.激励方式:股票期权。2×14年共授予上述人员100万份股票期权,规定这些人员必须从2×14年1月1日起在A公司连续服务3年,服务期满时才能以每股5元的价格购买规定数量的A公司股票。
该股票期权在授予日(2×14年1月1日)的公允价值为每份8元,在2×14年年末的公允价值为每份10元。2×14年没有人员离开公司,估计2×15年下半年离开的高级管理人员为1人,离开的技术骨干为2人,所对应的股票期权为10万份。
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
要求:
(1)根据A公司目前状况,你认为采用股票期权激励方式是否适当?简要说明理由。
(2)简述股票期权激励方式的特征。
(3)指出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确定原则。
(4)指出股票期权标的股票的一般来源方式。
(5)判断股票期权激励方式在会计核算中属于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还是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说明其会计确认和计量的原则,并具体说明2×14年的会计处理方法(要求列出计算过程)
(6)假设2×15年A公司被甲公司以换股方式吸收合并,换股比例为1股A公司股票换取0.5股甲公司股票。合并后股权激励计划是否继续有效?如果有效,请指出调整后该股票期权的标的股票、数量和行权价格。
(7)假设2×15年6月10日A公司实施了权益分派,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并每10股派息0.5元。计算调整后的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
【正确答案】
(1)A公司采用股票期权激励方式适当。
理由:公司高速增长,资金压力会比较大,采用股票期权方式,一方面可以避免公司因股权激励产生现金流出,另一方面,激励对象行权时,公司还会产生现金流入。
(2)股票期权的特征:
①是公司授予激励对象在未来一定期限内以预先确定的价格(行权价)和条件购买公司一定数量股票的权利。
②最终价值体现为行权时的价差(或:获得股票的资本利得)。
③风险高回报也高。
④适合于成长初期或扩张期的企业。
(3)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确定原则:
上市公司在授予激励对象股票期权时,应当根据公平市场价原则确定授予价格(即行权价格)或其确定方法。授予价格不应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
①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布前一个交易日的公司标的股票收盘价;
②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布前30个交易日内的公司标的股票平均收盘价。
(4)标的股票的一般来源方式有向激励对象发行股票和回购公司已发行的股份。
(5)股票期权激励方式在会计核算中属于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其确认和计量的原则是:企业应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费用,同时计入资本公积中的其他资本公积。
2×14年的会计处理方法:将取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计入成本费用,同时确认所有者权益(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其金额为240万元。计算过程如下:
(100-10)×8×1/3=240(万元)
(6)继续有效。
理由:根据规定,公司合并时,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根据公司合并时股票的转换比例调整,标的股票变更为合并后公司的股票。
调整后的数量:100×0.5=50(万份)
调整后的行权价格:5/0.5=10(元/股)
(7)调整后的股票期权数量=100×(1+20%)=120(万份)
调整后的行权价格=(5-0.05)/1.2=4.125(元/股)
【答案解析】
【该题针对“股权激励计划的审批与实施”知识点进行考核】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正保会计网校2015年高级会计师考试网上辅导热招中,为帮助广大考生提前备考,2015年新课已经全面开通!即报即学!
Copyright © 2000 - www.fawtograph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