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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高级会计师考试越来越近,临近考前,大家还有哪些疑惑?一起来看看大家遇到的共性问题吧!
题目:
事业单位各种收入的科目?怎么区分?
答:
财政拨款收入:核算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核算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实现的收入,不包括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上级补助收入:核算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拨款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核算事业单位取得的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经营 收入:核算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核算单位从非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拨款,包括从同级政府其他部门取得的横向转拨财政款,从上级或下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拨款等。但事业单位因开展科研及其辅助活动从非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拨款,应当通过“事业收入-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核算。
捐赠收入:核算单位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捐赠取得的收入。
利息收入:核算单位取得的银行存款利息。
租金收入:核算单位经批准利用国有资产出租取得并按照规定纳入本单位预算管理的租金收入。
其他收入:现金盘盈收入、科技成果转化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置换换出资产评估增值等。
注: 以上答疑精华来源于正保会计网校答疑板,网校老师会针对已购课学员提出的问题进行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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