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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可转换债券基本要素
基本要素 | 具体内容 |
基准股票 | 它是可转换债券可以转换成的普通股股票。基准股票一般为发债公司自身的股票,也可以是从属于发债公司的上市子公司股票 |
转换期 | 它是可转换债券转换为股票的起始日至结束日的期限。转换期可以等于或短于债券期限。在债券发行一定期限之后开始的转换期,称为递延转换期 |
转换价格 | 它是可转换债券转换为每股股份所对应的价格。股价是影响转换价格高低的最重要因素。为了保护可转换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并促进转股,一般在可转换债券募集说明书中规定转换价格向下修正的条款 转换比率=债券面值/转换价格 |
转换价值 | 它是可转换债券可以转换的普通股股票的总价值。每份可转换债券的转换价值计算公式是: 转换价值=转换比率×股票市价 |
赎回条款 | 是指允许公司在债券发行一段时间后,无条件或有条件在赎回期内提前购回可转换债券的条款。有条件赎回下,赎回条件通常为股价在一段时间持续高于转股价格所设定的某一幅度。可转换债券的赎回价格一般高于面值,超出的部分称为赎回溢价,计算公式为: 赎回溢价=赎回价格-债券面值 【提示】赎回条款实际上起到了强制转股的作用,最终减轻公司还本付息压力 |
强制性转股条款 | 它要求债券投资者在一定条件下必须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债券转换为股票。强制性转股的类型包括到期无条件强制性转股、转换期内有条件强制性转股等 【提示】强制性转股条款实际上是将发行可转换债券作为权益融资的手段,并不打算到期还本 |
回售条款 | 是指允许债券持有人在约定回售期内享有按约定条件将债券卖给(回售)发债公司的权利,且发债公司应无条件接受可转换债券。约定的回售条件通常为股价在一段时间内持续低于转股价格达到一定幅度时,也可以是诸如公司股票未达到上市目的等其他条件。回售价格一般为债券面值加上一定的回售利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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