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31 苹果版本:8.7.31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线:点击下载>

高级会计师近五年试题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任任任 2021/01/14 16:50:50 字体:

在高级会计师备考的路上,熟悉高级会计师历年试题尤为重要,正保会计网校为了帮助大家高效备考,为了帮助大家在2021高级会计师考试脱颖而出,给大家准备了高级会计师近五年试题!一起来看看吧!

高级会计师近五年试题

精选试题:高级会计师考试2020高级会计师试题及参考答案(考生回忆)

精选试题:高级会计师考试2019高级会计师试题及参考答案(考生回忆)

精选试题:高级会计师考试2018高级会计师试题及参考答案(考生回忆)

精选试题:高级会计师考试2017高级会计师试题及参考答案(考生回忆)

精选试题:高级会计师考试2016高级会计师试题及参考答案(考生回忆)

【案例分析】

甲公司是一家生产和销售钢铁的A股上市公司,其母公司为X集团公司,甲公司为实现规模化经营、提升市场竞争力,2019年6月进行三次并购,要点如下:(1)收购乙公司。乙公司是X集团公司于2018年9月设立的一家全资子公司,其主营业务是生产和销售钢铁。(2)收购丙公司。丙公司同为一家钢铁制造企业,丙公司与甲公司并购前不存在关联方关系。(3)收购丁公司。丁公司是一家专门生产铁矿石的A股上市公司,丁公司与甲公司并购前不存在关联方关系,但是,丁公司与X集团公司同属某省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控制。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要求:分别指出甲公司并购乙公司、丙公司和丁公司是属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还是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并逐项说明理由。 

【答案】

(1)甲公司并购乙公司属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理由:参与合并的甲公司和乙公司在合并前均受X集团公司控制的时间不足1年。

(2)甲公司并购丙公司属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理由:参与合并的甲公司和丙公司在合并前不存在关联方关系。

(3)甲公司并购丁公司属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理由:参与合并的甲公司和丁公司在合并前不存在关联方关系。

选择正保会计网校,相信网校。正保会计网校开设了多样化辅导班次,满足不同学员需求。2021年高级会计师网课开通了超值精品班、考评无忧班和论文班。总有一款适合你!2021年高级会计职称辅导课程详情>>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fawtograph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