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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领取2016年度高级(副高)会计师资格申报材料
和高级(副高)会计师资格证书的通知
2016年度高级(副高)会计师资格评审工作已结束,吉林省财政厅于4月26日已印发了《关于张立平等241人晋升高级(副高)会计师资格的通知》(吉财会函[2016]318 号),请申报人员于5月3日至5月20日期间,到省财政厅2号楼301房间(办公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3646号)领取申报材料及资格证书。联系人:米清林,联系电话:0431-88550604。
一、领取要求
为保证申报材料及证书安全,责任清晰,原则上要求由申报人本人亲自领取。领取人须携带身份证,当面清点申报原证件、高级(副高)会计师资格证书和“吉林省高级会计师(副高)资格评审表”原件一式二份。清点无误后与经办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特殊原因不能亲自领取的,代领人须出具本人和代领人身份证原件。
二、参加高级会计师继续教育
本年度晋升高级(副高)会计师资格人员已录入吉林省财政厅高级会计师信息库,从2016年度起每年须参加高级会计师继续教育。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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