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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领取2015年度全国高级会计师考试成绩合格证书的通知
各位考生:
吉林省201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书已制作完成,现将领取成绩合格证书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取时间
自2016年01月07日开始领取,法定假日除外。
二、领取地点
考生应到从业资格证书属地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领取成绩合格证书,中省直考生到长春市财政局领取。县(市)级财政部门不设领取点。
1、驻长中、省直单位考生及长春地区考生领证地点:
长春市财政局综合办公楼C座二楼会计大厅(长春市前进大街2688号)。长春市会计人员教育中心,0431-89865795;
2、吉林地区考生领证地点:吉林市财政局会计处204房间 (吉林市松江中路83号 ) 0432-62049068 ;
3、四平地区考生领证地点:四平市财政局五楼会计科(四平市铁西区政新街1号) 0434-3215082
4、辽源地区考生领证地点:辽源市财政局会计科(辽源市人民大街3386号) 0437-3252494;
5、通化地区考生领证地点:通化市财政局二楼202房间(通化市滨江东路2819号)0435-3652549 ;
6、白山地区考生领证地点:白山市财政局会计科(白山市浑江区长白山大街888号)0439-3226392;
7、白城地区考生领证地点:白城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四楼(白城市海明东路25号,原盛世体育) 0436-3219892 ;
8、延边地区考生领证地点:延边州财政局三楼308室(延吉市延龙路608号)0433-2876047;
9、松原地区考生领证地点:松原市财政局会计科,后楼104室(松原市长宁南街2050号) 0438-5075053。
三、其他事宜
1、考生应持本人身份证件领取。因故不能现场领取的,代领人可持双方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及考生亲笔签名的“委托书”代为领取。
2、考生领取成绩合格证书后,务必妥善保管,丢失不补。
吉林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办公室
2016年1月7日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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