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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领取2015年高级会计师资格证书的通知
2015年度辽宁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工作已全部结束。现将领取高级会计师资格证书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取地点
高级会计师资格证书领取的地点是省市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联系电话见附件)。
二、后续事项要求
领取高级会计师资格证书后,会计人员要及时到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管理部门办理会计人员信息变更。同时,要将1份《辽宁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表》交到所在单位从事部门存档。
辽宁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月25日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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