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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领取2013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的通知
凡参加2013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50分(含50 )以上的考生,请于2014年1月15日前按属地管理原则到所属市、州财政局会计科领取“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
特此通知。
贵州省会计考办
2013年12月26日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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