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镇江2015高级会计师考试报名条件
根据江苏省镇江市财政局近日发布的《关于镇江市201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报名的通知》获悉,镇江市2015年高级会计师考试报名条件规定如下:
一、基本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取得会计师资格后,年度考核均为合格(或称职)以上,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且在会计工作岗位上的人员。
二、学历、资历条件,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资格档次 | 学历要求 | 会计工作年限要求 |
中 级 资 格 |
取得大学专科学历 | 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
取得大学本科学历 | 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 |
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 | 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 |
取得硕士学位 | 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 |
取得博士学位 | ------ | |
说明: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的人员,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
(1)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博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资格后从事会计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
(2)硕士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从事会计专业技术工作6年以上,且取得会计师资格后从事会计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3)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会计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且取得会计师资格后从事会计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或从事会计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且取得会计师资格后从事会计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并担任大中型企业财务负责人2年以上。
(4)取得大学专科学历后从事会计专业技术工作15年(或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且累计从事会计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且取得会计师资格后从事会计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以上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和任职年限计算到2015年12月31日。专业工作年限和资历年限均以周年计算。
对于后续学历获得者,若为全脱产学习的,应将全脱产学习时间从专业技术工作年限中扣除。
三、破格:
符合规定学历(或学位),取得会计师资格后从事会计专业技术工作年限不足(时间不超过1年)的人员,其财会工作业绩突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报破格:
(1)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颁奖机构文件为准)。
(2)获得市级以上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称号;或获得市级以上劳动模范称号;或获得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授予的先进会计工作者称号;或在担任会计机构负责人期间,所主持的会计机构获得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授予的先进会计工作集体称号。
四、符合规定学历(或学位),取得统计师、审计师、经济师等会计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统计师、审计师、经济师等会计相关专业技术资格5年以上。
(2)取得高级统计师、高级审计师、高级经济师等会计相关高级专业技术资格3年以上。
从事上述与会计相关的工作年限可以作为会计专业技术工作年限连续计算;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在申报转评高级会计师资格时,还须取得会计师资格,且在会计工作岗位,否则不予受理。
相关链接:江苏2015年高级会计师考试报名时间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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