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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州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5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会考〔2015〕23号),经研究,现将2015年度《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全国合格标准为60分(合格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我省合格标准为50分(合格人员名单见附件2)。
三、考试成绩达到全国合格标准的241人由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发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参加评审3年(2015-2017年度)有效。考试成绩达到我省合格标准的98人由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发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由于时间关系,该证书可参加我省2015年度或2016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仅可参加一次评审)。请各市州会计考办将合格证书及时发放给合格考生。
附件:
1.2015年度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湖南考区合格人员名单(国家合格线)
2.2015年度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湖南考区合格人员名单(我省合格线)
2015年11月18日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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