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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2025年高级会计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预通知公布,以下为详情:
关于开展2025年会计系列高级职称和事业单位会计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预通知
各有关会计人员:
为进一步做好我省2025年会计系列高级职称和事业单位会计专业技术三级岗位(以下简称“三级岗位”)评审工作,按照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的《关于做好全省2025年职称评聘与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函〔2024〕114号)和《关于开展2025年吉林省职称评审信息化申报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函〔2024〕115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25年全省会计系列高级职称和三级岗位的评审工作由省财政厅组织实施,其中会计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分为高级会计师(副高级)和正高级会计师(正高级)两个层级的职称评审。
特殊领域、特殊人才的职称评审工作,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规定的其他部门(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如县(乡)基层“3010”人员、人才激励政策(3.0版)职称待遇兑现人员、机关分流和部队转业人员等。
二、时间安排
评审工作计划2月中下旬开始。
三、其他事宜
1.全省申报会计系列高级职称和三级岗位评审的会计人员,统一在吉林省财政厅官网“会计管理”栏目“会计系列高级职称”评审系统进行申报。
2.申报时,企业、中介机构会计人员需提供“吉林省近一年社保参保证明”和“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会计人员需区分带岗和不带岗推荐,并提供单位推荐说明。具体事宜以正式通知为准。
3.请申报人员按照《吉林省会计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实施办法》(吉人社联〔2021〕106号)和《吉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和三级岗位管理办法》(吉人社规〔2021〕3号)等文件要求提前准备相关申报材料。申报人员资格年限、聘任年限、学历和业绩成果等计算年限均截止到2024年12月31日。
4.评审工作正式通知将在吉林省财政厅官网“会计管理”栏目“通知公告”中发布,请随时关注。
咨询电话:0431-88550893
吉林省财政厅会计处
2024年12月30日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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