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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深圳2019年高级会计职称评审申报受理时间为2020年3月30日至4月30日,申报人尽量于4月19日24时前在申报系统中提交用人单位审核,申报人须按时缴费,缴费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10日24时前。。广东深圳2019年高级会计师评审申报材料要求你知道吗?详见下文。
申报评审程序和材料要求
我市实行网上申报评审。申报正高级、高级会计师职称的人员必须通过深圳市人才一体化综合服务平台()申报评审,用人单位通过该平台完成申报审核、公示材料上传、提交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受理等。
职称申报受理时间为2020年3月30日至4月30日,申报人尽量于4月19日24时前在申报系统中提交用人单位审核,4月30日24时前,申报单位须在申报系统中将申报记录提交日常工作部门受理。未提交日常工作部门受理的申报记录将无法继续申报本年度职称评审。申报受理后,申报人须按时缴费,缴费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10日24时前。
(一)个人填写申报信息并上传申报材料。申报人注册并登陆系统,按照系统操作手册、引导提示及本通知附件2《2019年度深圳市正高级、高级会计师申报注意事项》如实填报信息,并上传个人证件照片、相关证书证明、业绩成果、论文著作、专业技术工作业绩报告、单位基本情况表、结构化评分表(详见附件3、附件4)、自评分所需其他证明材料等申报材料。
为更好地按注册地受理申报,申报人在系统中选择“评审的资格评委会”时,需根据单位注册地选择评委会和区域,如单位注册地在罗湖区,则选择“深圳市会计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罗湖区”。
(二)单位审核。用人单位按照系统操作手册、引导提示及本通知相关要求在系统中对申报人提交的信息进行审核,对提交的电子材料与原件进行核对,主要包括:
1.审查申报材料的真实性,申报材料是否与申报人的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论文、业绩及所起的作用、年度考核、单位基本情况等客观事实相符。
2.审查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申报的基础材料、扫描件等是否完整提交,是否如实填报负面情况,是否如实填报同时或不同时申报其他系列(专业)的资格及其名称情况等。
3.审查申报材料的符合性,申报材料是否依法取得,是否符合执业类别和范围的规定,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应及时退回。
4.审查申报材料的时效性,申报的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证等资料有效性截止日期为2019年8月31日(其中,业绩成果、学术成果等为获现职称以来的)。其后取得的上述资料不作为今年评审的有效材料,不得在申报材料中反映。
审查后,填写单位综合评价意见(意见要求对申报人水平、能力、业绩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字数不少于150字)。
(三)单位公示。用人单位在核对无误后,在系统打印《2019年度推荐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人员公示名单》及申报材料进行7个工作日的评前公示。评前公示结束后,单位在网上申报系统打印《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前公示情况表》,并由单位纪检(监察)或人事部门在表上如实加具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扫描上传到系统中。
(四)用人单位提交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受理。用人单位在系统填报评前公示意见,并提交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受理。建议用人单位在截止日前尽早完成审核并提交日常工作部门受理。
(五)材料受理。评委会办公室通过系统对申报材料进行受理审核,符合规定的网上直接受理;对不符合规定的退回。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不符合评审条件。
2.没有使用规定表格。
3.不符合填写规范。
4.不按规定时间、程序报送。
5.未按规定进行公示。
6.其它不符合职称政策规定的。
(六)缴纳评审费用。申报人材料受理后,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在系统生成评审费用缴纳通知书,申报人或用人单位自行在系统打印缴费通知书,按照附件5《2019年度深圳市职称评审费用缴纳说明》指引缴纳评审费用。缴费状态将会在系统实时更新。申报人必须在2020年5月10日24时前完成缴费,未按时缴费的申报人将不予提交评委会评审。今年职称评审继续按《关于转发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标准的复函〉的通知》(粤人发〔2007〕35号)规定收取评审费,评审收费标准为每人920元(认定正高级人员每人780元)。无论评审结果通过与否,所缴费用均不退还。
(七)评审程序。为了维护评审工作的科学性、严谨性和独立性,评委会按照附件6《深圳市会计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正高级、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程序》开展工作,采取工作交叉复合、结构化评分与面试评审双结合以及无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坚持关键节点全随机抽签和全过程纪检监督等举措,保障评审工作公正、公平。
(八)用人单位组织评审通过人员公示。申报人员评审通过后,用人单位要按照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的要求,在网上申报系统打印评后公示材料,组织评后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单位在网上申报系统内录入公示情况和单位意见,并打印《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后公示情况表》,并由单位纪检(监察)或人事部门在表上如实加具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扫描上传到系统中。并提交日常工作部门。
(九)评审结果。取得职称的人员不再发放纸质证书,通过人员登录“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自行下载本人电子职称证书。
附件:
5.2019年度深圳市正高级、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费用缴纳说明
6.深圳市会计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正高级、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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