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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青海高级会计师评审材料报送时间2020年4月30日截止,青海2019年高级会计职称申报评审程序是什么?正保会计网校为您做出整理。
青海高级会计职称申报评审程序
(一)单位推荐。按照个人申请,用人单位根据岗位设置要求,采取公示资格条件、公布业绩、民主测评、集体研究等方式,从思想政治品德、基本资格条件、能力、业绩、贡献等方面对申报人员提出推荐意见,推荐结果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初审材料。公示无异议,申报材料按要求加盖公章后,报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进行初步审核。
(三)组织评审。按照有关规定,由省财政厅组建高级、正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按评价标准和程序组织专家进行论文鉴定、申报人员现场答辩、评议评审。评审通过人员进入公开公示程序。
(四)颁发证书。经公示无异议,统一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合格后颁发证书。
我省全面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在推荐申报高级职称前须填报《2019年青海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任情况年度审核表》,并按照岗位设置管理权限到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备案本单位高级岗位聘任情况,在经过审核备案的职称申报数额内进行本单位的职称申报推荐工作。未进行审核备案的,不接收职称申报材料。
高级会计职称申报材料
(一)《青海省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一式2份;
(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
(三)《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简表》一式20份,A3纸打印;
(四)申报材料目录(清单);
(五)申报人和用人单位签字盖章的《评审诚信承诺表》一式2份;
(六)有关证书原件和其他附件:
1.申报人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2.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原件;
3.任现职以来正式发表、出版的代表性论文、著作原件和符合要求的检索页;
4.任现职以来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及经济、(四)颁发证书。经公示无异议,统一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合格后颁发证书。
5.高级会计师考试合格成绩单、继续教育线下审验证明等其他评审条件中所要求的材料、证明,以及其他反映申报人学术、技术水平的材料原件;
(七)近五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原件或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复印件。非公有制单位未进行年度考核的,由单位提供书面证明;
(八)加盖单位公章的用人单位推荐结果公示证明;
(九)中央驻青单位申报人员,须提交主管部门出具的委托代评函。
以上(四)至(九)项申报材料均以A4纸复印,并装订成册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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