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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广东广州高级会计师网上申报时间为2019年12月9日至2020年1月6日,现场受理时间为2020年1月6日至2020年1月17日。
2019广东广州高级会计师评审申报条件要求:
(一)在我市从事会计财务实务工作的在职在岗人员。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不得申报评审;
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评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申报评审。
(二)广东广州高级会计师评审申报条件按《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深化会计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粤人社规〔2019〕39号)附件《广东省会计人员职称评价标准条件》执行。
(三)高级会计师实行考评结合方式。申报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须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成绩达到全国合格标准,并在有效期内(2019年以前按照原规定条件参加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其合格成绩有效期内视同符合申报条件)。
(四)继续教育按照《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财会〔2018〕10号)执行,申报人需提供2019年度继续教育合格证书。继续教育证书通过“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系统”生成。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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