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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2019高会评审申报论文要求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小木 2020/02/03 13:50:48 字体:

根据《2019福建高级会计师评审申报工作通知》,福建2019高会评审申报论文要求如下:

论文、著作要求:

1.论文或著作发表期限,应在取得中级会计(审计)师资格后,到2019年12月31日止。论文应是公开发表在具有CN刊号的省级以上刊物(不含报纸)或《福建财会研究》上的本专业学术文章;发表在增刊、套刊、电子刊、一号多刊、假刊等刊物上的论文一律不予认可;提交的论文限独著或第一作者;每篇论文字数不少于1500字。对论文和案例(调研报告)实行“文献复制检测”,由评审委员会确定文献复制比率最高线,高于最高线的实行一票否决。

2.代表作一篇,提供刊物原件1份,复印件(含封面、目录和正文)2份。

3.代表作以外的其他论文、著作,提供原件1份,复印件1份。

4.所有报送论文认证的复印件1份(论文代表作认证需2份)。提供在中国知网()上查询到的论文结果的复印件(《福建财会研究》除外)。查询结果必须包括题名、作者、来源出处、发表时间等内容,打印后分别附在论文复印件的后面。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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