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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吉林高级会计师评审申报7月10日起,2020年吉林高级会计师(副高)资格申报条件及评审标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深化会计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发[2019]8号)和《吉林省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暂行办法》(吉财会[2012]73号)(点击下载)规定执行。
根据规定,2020年吉林高级会计师评审论文要求如下:
具有较强的专业理论水平和财经应用文写作能力,能够撰写单位(部门、系统、行业)较高水平的财务分析等专业报告,具有编写财务会计、内部控制等专业性教材的能力,公开发表、出版本专业论文、著作,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作为第一作者,公开出版发行具有一定学术价值的本专业著作或译著1部以上(其中本人撰写字数或翻译字数须在5万字以上);
(二)作为第一作者,在公开出版发行的国家级核心期刊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以上;
(三)作为第一作者,在公开出版发行的省级以上社会科学类期刊发表本专业论文2篇以上;
(四)作为第一作者,在公开出版发行的市州级以上社会科学类期刊发表本专业论文3篇以上(其中至少1篇为省级论文)。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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