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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2020年高级会计职称评审申报即将开始,你准备好了吗?一起来看下天津2020年高级会计职称评审申报流程吧!
(一)网上申报
各业务主管部门指导推动用人单位开展职称申报推荐工作,申报人、用人单位、业务主管部门需登录市人社局官网,点击职称评审专栏进入“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职称管理信息系统”,网址: ),在线进行申报、受理、审核、反馈等操作。
1.网上申报,提交审核。
符合申报条件人员登录职称管理信息系统,按照要求在线注册、填写申报信息,上传佐证材料,并对填写和上报信息核对无误后在职称管理信息系统提交用人单位审核。
2.用人单位审核推荐。
用人单位对照评审政策和申报要求对申报人员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成立由有关领导、技术专家或骨干以及专业技术人员代表组成的推荐委员会(小组),以无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提出推荐意见,赞成票未超过一半的,用人单位不得推荐。
用人单位对单位推荐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应明确起止日期、受理部门、受理方式、联系人等。公示内容应包括申报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表》、相关佐证材料等。
公示无异议后,用人单位在职称管理信息系统提交给业务主管部门初审。
3.业务主管部门审核呈报
业务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同意推荐后,在职职称管理信息系统初审通过,系统自动呈报评委会进行复审。
4.评委会确认接收
评委会对申报资格进行复审,复审通过后,在职称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确认接收”申报操作。
(二)现场报送评审材料
评委会确认接收申报后,申报人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到现场报送纸质评审材料,并领取述职答辩通知书。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表》必须按照要求填写审核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材料审核
评委会对收到的材料进行初审通过后,再由市人社局统一进行复审。
(四)答辩与评审
经市人社局复审通过后,由评委会组织述职答辩和评审。
(五)公示
评审通过名单将在天津会计网站上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无异议的,将报市人社局备案。
(六)颁发证书
市人社局自2020年1月1日起,全面启用电子职称证书,不再发放纸质职称证书,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申报人在规定时间内可登录职称管理信息系统查询评审结果,通过评审人员可在职称管理信息系统直接打印电子职称证书。
(七)退评审材料
由业务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在规定时间内领取本年度推荐的评审材料和评审通过通知。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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