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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高级会计职称评审申报时间2020年9月24日-10月10日,网上初审通过后需现场报送评审材料,山西高级会计职称评审申报现场需报送的材料如下:
1、各市人社局或省直主管部门、省属企业出具的推荐函。
2、单位“三公示”制度执行结果报告。
3、《山西省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一式5份,在评审申报系统显示高评委会同意接收后,在评审申报系统直接打印(A4纸彩色打印,左侧装订,本表共12页,不可另加附页,不可更改格式内容)。注:(1)评审表的推荐意见页“工作(聘用)单位鉴定意见”栏,须写明①申报人员“具备良好的科学精神、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学历条件、资历条件、考核条件及继续教育均符合要求;②工作经历(能力)条件中符合第 条(项);③工作业绩成果条件中符合第 条(项);专业理论水平条件中符合第 条(项)。”(2)在“主管部门或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审核意见”、“县(区市)人社局审核意见”、“市人社局(省主管部门)审核意见”栏,须写明“同意推荐”,并加盖公章,没有鉴定和审核意见的,高评委会不予受理。
4、从初始至最高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中级资格证书原件,中级资格(自聘任以来的)单位聘文或聘书原件,正式发表的本专业论文、著作,近5年内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表和任职期满考核表原件,其余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专业工作业绩的个人奖励文件及证书等佐证资料原件,现场申报审核后退回。
5、各类非公经济组织中的人员,申报评审材料时均须提供正式有效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审核后退回。
6、申报人员近期红底二寸免冠照片2张。
请申报人员按照上述材料的顺序整理好后再报送,也可由各市人社局、省主管部门安排专人统一报送。
现场申报审核通过,且现场提交材料完成后,申报人可通过评审申报系统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截止时间请申报人登录评审申报系统予以关注。后续评审工作进度查询:申报人登录评审申报系统自行查询。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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