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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全省会计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陕西2020年高级会计师评审个人申报需在2021年1月28日前完成,这些人禁止申报陕西2020年高级会计师评审噢。
有下列条件之一者,不得申报:
1.近五年年度考核不合格(或不称职)或被单位通报批评者。
2.任现职以来被有关部门认定为重大工作事故,造成恶劣影响的。
3.受到党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企业、个人有严重失信记录,被列入“黑名单”的。
5.提交弄虚作假材料的,取消当年参评资格,并在全省通报批评,三年内不得重新申报。
注意:
2020年高级会计师考试成绩达到全国合格标准的人员,合格成绩单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2020年度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陕西省省级合格标准为55分。考试成绩达到省级合格标准的人员,可登录陕西会计网(),点击“高级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单(省级)打印”飘窗,按要求下载打印《全国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省级)》,并妥善保存。合格成绩单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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