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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高级会计师评审需发表几篇论文?根据《天津市2020年度申报高级会计师(副高)职称评审有关事项的通知》,天津高级会计师评审论文发表要求如下:
申报人员的著作论文应具备下列要求之一:
(一)作为第一撰写人在省级以上刊物上发表过2-3篇有较高价值的论文(字数不少于3000字);
上述论文可以由申报人员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撰写的财务方面的业务工作报告(包括调查报告、财务分析、专项实施方案等)代替,业务工作报告中涉及单位不能公开的信息时可以省略。
(二)出版财务会计方面的专著或作为主要作者出版一部中专以上水平的会计专业教材。
著作论文现场报送要求:
包括已公开发表的著作、论文原件,或者结合本单位实际撰写的业务工作报告(每页必须加盖用人单位公章),著作、论文或业务工作报告最多申报3篇。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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