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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2020年高级会计师评审论文要求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小木 2021/02/20 14:34:33 字体:

福建2020年高级会计师评审申报即将开始,福建2020高级会计师评审申报时间为2021年3月1日至3月15日,根据《关于2020年度福建省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福建2020年高级会计师评审论文要求如下:

2020年福建高级会计师评审申报论文要求

(一)论文或著作 1 篇及以上。发表期限应在取得中级会计(审计)师资格后,到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论文应是公开发表在具有 CN 刊号的省级以上刊物(不含报纸)或《福建财会研究》上的本专业学术文章,限独著或第一作者,每篇论文字数不少于 1500字。发表在增刊、套刊、电子刊、一号多刊、假刊等刊物上的论文一律不予认可。对论文和案例(调研报告)实行“文献复制检测”,由评审委员会确定文献复制比率最高线,高于最高线的实行一票否决。

(二)选定 1 篇论文作为代表作,提供刊物原件 1 份,复印件(含封面、目录和正文)2 份。以专著为代表作的,除原件 1 份外,还需提供内容简介(500 字左右)和专著中的重要观点(特别是有

创新的观点)及所在章节页复印件 2 份。

(三)代表作以外的其他论文、著作,提供原件1 份,复印件1 份。

(四)所有报送论文认证的复印件 1 份(论文代表作认证需 2份)。提供在中国知网()上查询到的论文结果的复印件(《福建财会研究》除外)。查询结果必须包括题名、作者、来源出处、发表时间等内容,打印后分别附在论文复印件的后面。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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