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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四川高级会计师评审申报4月9日止,符合评审条件的申报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将申报材料报送!2020年四川高会考试合格考生也可申报噢!需要注意的是,四川2020年高级会计师考试成绩达到55-59分的,只能参加2020年度评审!
四川2020年高级会计师评审申报时间和地点
1.申报时间
2021年3月18日至2021年4月9日(节假日除外)。
2.申报地点
(1)按照人事档案隶属关系,各市(州)申报人员在当地财政局提交申报材料。
(2)省级各主管部门、省属各企业、有自主评审权限的单位和中央在川单位委托评审的申报人员直接将材料报送至省高评办。省高评办设在省财政厅会计处,地址:成都市南新街16号省财政厅二号楼711室。
申报人申报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必须准备下列申报材料并按要求进行装订。
1.相关表格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附件1) 一式3份;
(2)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综合情况表(附件2)1份;
(3)自我评价表(附件3)1份。
所填表格内容需电脑打印,不得手填。照片需粘贴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
2.业绩材料
(1)单位综合推荐材料(1000字以内)1份,内容主要包括担任会计师(或取得中级职称)以来被推荐者的政治素质、专业学识水平、专业工作经历,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与贡献,由单位负责人审查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必备);
(2)任现职以来的业务自述1份,内容包括专业学识水平、专业工作经历、业绩成果、获奖情况以及其他成果等;
(3)《四川省高级会计师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中规定的符合专业学识水平要求、专业工作经历要求和业绩成果要求的证明材料等1份。
3.其他资料。公示结果2份,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或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省级)、中级职称证书、2020年度继续教育情况登记证明(包括专业科目和公需科目)、学历证明(在学信网和学位网无法或无法准确查询学历相关信息的,由用人单位进行学历审查并由责任人签字,单位盖章,可以查询的无需要提供证明)、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等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各1份;事业单位申报人员需提供所在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相应证明文件;非公有制单位申报人员还应提供与所在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1 份。以上材料需将原件报各地财政部门或省高评办审查,复印件需所在单位审查后盖章确认。
4.申报材料装订要求
(1)主评材料: 包括目录页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附表1)、自我评价表(附表3)、公示结果、单位综合推荐材料、任现职以来业务自述、专业学识水平材料、业绩成果材料等各1份(提交复印件的课题需整套材料,公开发表的论文需期刊封面、目录及论文正文)。其中,会计专业课题、论文、著作需将原件报送各地财政部门或省高评办审查,涉及合作课题,需说明本人在其中的贡献并征得其他合作者同意。按以上顺序装订成1册并每页盖章或加盖单位骑缝公章。
(2)辅评材料:包括公示结果1份、符合专业工作经历要求的证明文件、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或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省级)、中级职称证书、2020年度继续教育情况登记证明(包括专业科目和公需科目)、学历证明(在学信网和学位网无法或无法准确查询学历相关信息的,由用人单位进行学历审查并由责任人签字,单位盖章,可以查询的无需要提供证明)、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等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各1份,劳动合同(非公企业申报人员)1份、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相应文件(非参公事业单位申报人员)1份,按以上顺序装订成1册并每页盖章或加盖单位骑缝公章。
(3)相关表格:①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附件1)2份。②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综合情况表(附件2)1份。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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