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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度辽宁省会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辽宁2021年高级会计师评审网上申报时间是9月20日-9月26日,相关材料于9月27日-9月29日报送。申报辽宁高级会计师评审,你准备好了吗?
2021年辽宁高级会计师评审网上申报流程
2021年会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采取网上申报方式,取消纸质卷。申报人员须经所在单位同意后,通过“辽宁会计网”进行申报。具体方法如下:
(一)信息采集与继续教育
申报前,申报人员应先在“辽宁会计网”首页“会计人员信息采集”栏目完成信息采集并保证信息准确。申报人员应按规定完成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录申报系统时系统将自动校验申报人员最近3个年度(2018年-2020年)继续教育信息。
(二)申报系统登录
申报人员在“辽宁会计网”首页点击右侧“高师考评”中的“评审申报”,按申报级别登录系统。申报系统的用户名和密码与信息采集系统一致。如忘记密码,可通过手机号码找回;如手机号码更换,可联系信息采集管理部门进行手机号码修改,信息采集管理部门联系方式可点击“会计人员信息采集”栏目中“咨询电话”获取。
(三)填报信息并上传辅证材料
申报材料是评审量化赋分的依据,申报人员要严格按照要求精心组织和上传材料内容。申报人员进入填报界面后,应当仔细阅读用户手册并按照系统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报相关信息。上传的辅证材料需采用PDF及JPEG文件格式。
1.单位名称。单位名称涉及评定表个人档案及制发职称证书等重要事宜,申报人员务必做好核对,须与加盖的单位公章名称一致,大型企事业单位须填列到二级单位名称。
2.学历资历。需上传材料包括申报人员所在用人单位提供的学历或学位查验材料(学信网查询结果或毕业生登记表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任职文件(或证明)等。
3.主要业绩成果。申报人员在组织业绩材料时应挑选最能代表本人能力和水平的工作业绩进行填报,填报的业绩材料需经单位审核通过,且每一项工作业绩须上传相应辅证材料。辅证材料包括业绩奖励证书、科研成果证书和工作业绩材料证明等,辅证材料如没有明显标识,又无法认定属于本人主持、独立或参与完成的,需经单位主要负责人或主管领导签字确认、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本人参与程度(主持、独立或参与)。如主要业绩成果涉及不同单位,需分别由取得业绩的所在单位出具确认证明。原单位已撤销的,需由撤销单位的主管部门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4.主要论文著作。需上传材料包括本人发表或撰写的论文、著作、译著、教材、会计案例等。论文应包括刊物封面、刊号、目录、论文内容及期刊查询和论文检索证明,著作应包括刊物封面、书号、目录和部分著作内容,并在目录个人姓名处作出明显标记。
5.其他材料。其他材料包括:单位基本情况、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情况、荣誉证书和其他有关材料等。具体要求如下:
(1)单位基本情况:至少应包括单位性质、主营业务、收入、资产、职工人数、会计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等内容,并由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
(2)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情况:需提供单位人事档案存档的2018年至2020年《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或考核记录;
(3)荣誉称号:包括优秀科技工作者、百千万人才、劳动模范和县(区)级以上先进个人荣誉称号等。
(四)数据提交。
申报人员在确认所填报信息准确无误后,点击“确认提交”将信息上传。上传信息在未经财政部门审核前,仍可以修改并重新提交,若财政部门已经审核通过,则无法再更改相关内容。提交后请关注审核进度,如退回请按要求尽快修改并重新提交;如审核通过则申报完成。
(五)下载并打印材料。
网上填报的材料信息经财政部门审核通过后,申报人员应根据系统提示,下载并打印个人《辽宁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表》(A4规格,正反面打印,左侧装订,不得串页,一式3份)。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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