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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安徽2022年高级会计师评审申报时间为2022年10月24日8:00-11月20日24:00。
安徽2022年高级会计师评审申报流程
(一)网上申报和审核
1.个人申报
(1)登录“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点击“资讯中心”下方“专题专栏”中的“专技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进入该系统首页,选择“职称申报”,跳转至登录页面,选择“个人登录”下方“安徽政务服务网”,输入相应账号、密码、验证码进行登录。
(2)申报人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和系统提示,逐项填写信息,扫描上传或导入业绩库数据(申报人可以提前将相关材料录入业绩库),提交至单位审核。
(3)申报的工作业绩、学术成果、工作总结、荣誉表彰等材料,必须是申报人取得现任专业技术资格以来,重点是近5年来的情况,内容需与会计工作有关;网上申报时请按重要性排序填报,业绩材料应分类归集,课题研究类需上传结项材料;上传的材料原则上要为原件,如只能提供复印件,须标注原件复印,并加盖申报单位印章后上传。
2.单位审核推荐
单位在线审核申报人材料,并上传公示证明及公示材料、推荐意见书、所在核算主体单位相关情况简表等材料。
3.部门逐级审核
(1)县区属单位:县区属单位→县财政部门→县人社部门→ 市财政部门→市人社部门→评委会组建单位逐级审核。其中:市人社部门在线审核完成所有申报人员材料后,导出委托评审函并打印盖章后上传系统(委托评审函中含本市所有申报人员)。
(2)市属单位:市属单位→市财政部门→市人社部门→评委会组建单位逐级审核。
上述两项,市财政部门请于2022年11月25日前完成在线审核,市人社部门请于2022年11月30日前完成在线审核,并导出委托评审函打印盖章后上传系统(委托评审函中含本市所有申报人员)。
(3)省属事业单位:省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手动选择)→评委会组建单位逐级审核。
(4)省属企业:省属企业→集团公司(手动选择)→评委会组建单位逐级审核。
上述两项,省直主管部门或集团公司请于2022年11月25日前完成在线审核,并导出委托评审函打印盖章后上传系统(委托评审函中含本部门或本集团公司所有申报人员)。
(5)中央或外省驻皖单位→评委会组建单位审核。
上述一项,中央或外省驻皖单位请于2022年11月25日前完成在线审核,并导出委托评审函,由其上一级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审核盖章,经省人社厅(专技处)审核盖章后上传系统(委托评审函中含本单位所有申报人员)。
4.网上缴费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5〕72号文件,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费标准为300元/人,申报人员登录系统,在“职称申报”页面,查看当前申报情况,若显示评委会组建单位审核通过,即可点击“缴费”按钮进行线上缴费,缴费成功后方可进行评审。
(二)提交纸质材料。
申报人员完成网上申报后,应于11月25日前提交《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以及相关证书和论文论著原件。
1.省属事业单位的,报送至所属省级主管部门(人事管理部门)。
2.省属企业的,报送至所属集团公司(人事管理部门)。
3.中直和外省驻皖单位的,报送至省财政厅(会计处)。(需携带省人社厅盖章的委托评审函)
4.上述以外单位的,按属地原则,报送至所在市财政局(会计科)。
省直主管部门、集团公司和市财政部门请于11月25日前完成纸质材料审核工作。
(三)汇总报送。
各汇总报送单位请审核后将申报人《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每人一式3份)及相关证书、论文论著原件,报至省财政厅(会计处)审核(原件现场审核后退回)。其中:中央和外省驻皖单位报送时间为11月25日之前;省直主管部门、集团公司报送时间为11月30日之前;各市财政局报送时间为12月1日—12月8日。逾期不予受理。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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