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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会计师实行考评结合的方式,申报评审是取得高级会计师职称的关键一步,而工作业绩是否过硬,是决定能否通过评审的重要原因之一。快来了解下各地高会评审工作业绩要求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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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高会评审专业技术工作业绩与成果
申报人员取得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或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合格证书后,从事会计专业技术工作取得的业绩与成果,主要包括:
(1)制度类业绩与成果。主持或执笔制定所在行业或单位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办法等。
(2)实践类业绩与成果。主持或主要参与所在行业或单位财务会计管理改革、会计信息化建设、财务管理、会计核算、会计监督、审计、预算管理、资产管理、内部控制建设、业财融合、重大经营管理、改制、上市、重组、并购、清算等。
(3)理论创新及成果转化类业绩与成果。取得领先的、效果显著的会计类成果,并得到设区市以上业务主管部门充分认可;主持(执笔)完成设区市以上业务主管部门的重点财务会计专业课题或研究成果转化工作等。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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