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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黑龙江高会评审需提供几篇论文?
黑龙江高会评审学术成果要求
工作业绩与学术成果应至少具备下列条件之二:
(一)作为主持人或主要参与者,在企业资本运作(企业上市、改制重组和投融资等)或经营管理(预测决策、财务管理和税收筹划等)方面作出重要贡献的。
(二)主持或主要参与单位预算管理(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绩效评价等)或财务管理(会计制度建设、内控制度实施、管理会计应用和会计信息化与智能化建设等)业绩突出的。
(三)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完成单位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业务8项以上,或非鉴证业务(会计服务、税务服务和管理咨询服务等)5项以上,所出具的报告具有较高行业公信力。
(四)主持或作为主要参与者,制定和修订市(地)级以上会计政策,得到市(地)级以上财政部门认可的。
(五)会计工作成绩显著,获得市(地)级以上财政部门表彰的。
(六)获国家级专业研究成果奖项,或省(部)级以上专业研究成果三等奖以上,或市(厅)级专业研究成果二等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奖励证书或文件为准)。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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