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下载APP
及时接收新鲜考试资讯及
备考信息
2021年江苏高级会计评审申报时间为2021年6月1日9:00至6月30日17:00。2021年江苏高会评审申报系统已开通,符合申报条件的考生可登陆江苏省会计专业高级职称会计申报系统进行申报。下面是2021年江苏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申报报送要求,请考生仔细阅读:
各地、各单位要按照《江苏省会计专业高级资格评审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苏财规〔2011〕11号)要求,对委托评审的材料严格把关,认真做好审核、公示和推荐工作,确保材料真实、齐全、手续完备。
1.申报人必须先行完成会计人员信息采集。
2.申报人必须登录江苏省财政厅门户网站(),通过网上申报系统(在“江苏人才信息港”职称申报评审管理服务平台上也有相应的链接)进行个人申报。网上申报的起止时间为:2021年6月1日9:00至6月30日17:00(具体详见操作指南),逾期不补报。
3.申报人按要求在申报系统上如实填写各项信息,并将相关申报材料原件扫描上传。提交之后,申报人应按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及所有申报材料原件(包括相关证书)前往所在地财政局会计管理部门,办理材料现场核对(受理后当场退回申报材料原件)和网上缴费等相关事宜(具体时间依当地的安排)。
4.因评审工作全部在网上进行,申报人不再提交纸质材料。省财政厅会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发文公布评审结果后,评审通过人员自主打印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编号和用印的电子职称证书。
5.评审通过人员经评委会签章后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末页(需归入本人档案)等相关材料,将统一采取邮寄到付的方式,通过中国邮政EMS从南京送达。
6.省各有关单位应于6月1日起至7月7日17:00前,携带申报材料原件(包括相关证书)至省财政厅会计处(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63号天目大厦808、809室)进行现场核对(受理后当场退回申报材料原件)。
7.各设区市(不含南京市)及昆山、泰兴、沭阳县(市)财政局于7月15日前,将经市职称管理部门审核后的《江苏省会计专业技术职务(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评审情况一览表》报送省财政厅会计处。
逾期不再受理。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论文撰写没有思路?不知道如何发表?快来看看论文班,网校老师论文辅导,针对性提出文章建议,推荐合适期刊发表,辅导期内直至论文发表。查看论文班详情
评审指导班全程指导评审申报,针对性指导业绩撰写!评审答辩指导;工作业绩撰写指导,挖掘业绩亮点,专职老师24小时内答疑,查看评审指导班详情
Copyright © 2000 - www.fawtograph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