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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可知,浙江2021年高级会计师评审申报时间为2021年8月20日10:00至9月3日16:30,申报即将结束,你知道申报2021年浙江高会评审对工作经历有哪些要求?一起来看看吧!
申报2021年浙江高级会计评审对工作经历的要求
(一)在大中型企业担任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或会计机构负责人(含正职、副职,下同)。
(二)在正式员工100人以上的事业单位或相当规模的其他经济组织担任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或会计机构负责人。
(三)在全国百强会计中介机构(税务、资产评估机构,下同)担任业务部门副经理以上职务;或在全省50强会计中介机构担任合伙人。
(四)从事重要会计岗位,能独立完成某一方面或主持某项重要工作,尽职尽责,成绩突出的业务骨干。包括能够合法合规地组织和开展会计核算、财务管理、管理会计、内部审计、内部控制规范建设和会计人员信用体系建设等工作;或负责(执笔)拟制、修订与会计专业技术工作相关的制度、会计监督检查方案、专业技术标准和操作规程等;或作为检查组负责人承担县级以上政府主管部门组织的重大经济案件的检查工作和县级以上司法部门委托的疑难复杂经济案件的会计司法鉴定工作;或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县级以上重点工程、技改项目经济可行性论证和大中型企业改制、上市、重组、清算等工作;或作为课题负责人承担市厅级以上财会研究课题;或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大中型企业年度审计、税务、资产评估、管理咨询等工作。
(五)被县级以上财政部门聘为会计类咨询专家,近三年参与咨询服务活动3次以上,成效明显。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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