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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2021年高级会计师评审通知已公布,2021年湖南高会全国合格考生可选择参加2021-2023年度或2022-2024年度评审(两者仅可选择其一);获得湖南省成绩合格证的,可选择参加2021年度或者2022年度评审(两者仅可选择其一)。2021年高级会计师评审申报已经开始,你知道都需要提交哪些材料吗?根据《湖南2021年高级会计职称评审工作及有关事项的通知》,湖南2021年高级会计师评审申报材料如下:
湖南2021年高级会计师评审申报材料
(一)线上提交材料要求
1.最高学历、学位学信网认证截图(无法在学信网上查询到的学历,可用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代替),截图或复印件上需加盖所在(送审)单位公章和验证人签名。
2.参评正高级会计师需提供《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参评高级会计师需提供《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所在(送审)单位公章和验证人签名〕。
3.参评正高级会计师需提供聘任高级会计师职称、参评高级会计师需提供聘任中级会计师职称的聘书(或任命职称文件、聘任职称合同等)复印件〔加盖所在(送审)单位公章和验证人签名〕。
4.近5年(2016-2020年)《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加盖所在(送审)单位公章和验证人签名〕。
5.《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材料公示表》原件(同时附单位公示栏张贴《材料公示表》照片)。
6.外语考试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所在(送审)单位公章和验证人签名,无此项可不提供〕。
7.计算机考试证书复印件〔加盖所在(送审)单位公章和验证人签名,无此项可不提供〕。
8.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合格证明原件(无此项可不提供)。
9.参评高级会计师人员需提供有效期内的《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成绩合格证(原件或已验证的复印件)。
10.参评高级会计师人员需提供聘任中级会计师职称后,近5年来(2017-2021年)公开发表的财会方面的论文〔无此项可不提供,需附以下材料:论文word版(需按照盲评要求隐去个人信息)、发表论文刊物页照片、盖有所在单位公章的论文检索查重证明〕。
请参评人员对以上1-10项材料进行无纸化处理(扫描为PDF格式,其中盲评论文为word版本)后,在线上传并填写有关信息。
(二)现场提交材料要求
1.个人述职报告(5份,一份装订,其余四份不装订)。
2.《个人述职评议情况表》。
3.参评正高级会计师需提供聘任高级会计师职称、参评高级会计师需提供聘任中级会计师职称以来获得的会计专业技术工作成果材料〔必须在每个材料的首页加盖单位公章,并由证明人及单位领导二人以上签字,同时注明:“XX制度(办法、成果等)由XXX同志主持(起草、参与等),特此证明”意见,不注明意见者,不作为本人业绩、成果〕。
4.参评正高级会计师需提供聘任高级会计师职称、参评高级会计师需提供聘任中级会计师职称以来获得的会计专业技术工作方面的奖励证书及对应表彰文件〔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所在(送审)单位公章和验证人签名〕。
5.参评正高级会计师人员需提供聘任高级会计师职称后,近5年来(2017-2021年)公开发表的财会方面的专著、论文原件(大部头专著不装订)。专著、论文要附所在(送审)单位盖有公章的检索查重证明。
6.参评高级会计师人员需提供聘任中级会计师职称后,近5年来(2017-2021年)公开发表的财会方面的专著(大部头专著不装订,无此项可不提供)。专著要附所在单位盖有公章的检索查重证明。
7.《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两份(不装订)。
8.破格参评高级会计师人员需提供破格材料。
以上1-8项材料仍提交纸质材料(需附目录及页码)。
(三)申报材料填写、整理及审查要求
1.填写要求
(1)填报所在单位信息时应填写具体单位(如XX集团X公司X分公司,不得以XX集团代替)。
(2)我省会计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对申报人论文(专著)、外语和计算机水平、参加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情况不作统一要求,但均设置有量分,如有相关材料请提供。
(3)外语考试成绩通知书、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学历证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明、论文著作、获奖证书、发明专利证书、业绩成果等的确认时间,截至2021年9月30日(含)。
2.整理要求
申报人须诚信参评,确保所提供材料真实、准确、有效,在评审表中作出个人承诺,并由本人亲笔签名。
(1)所有材料、表格的填写均要求字迹工整、清楚。所有复印件必须签字盖章签署意见,实行责任追究制度。申报人在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申报参评材料公示表、述职评议情况表等表格中所填写的内容应与评审材料中学历资历、资格、业绩等证明材料保持一致,否则以弄虚作假处理。
(2)所有评审材料应统一装入档案袋内,档案袋正面应写明申报人姓名、单位,并列出评审材料目录。严禁在材料内列示本人联系方式。
(3)有关表格见附件2。
3.审查要求
(1)所在单位人事(职改)部门或送审单位要对申报人提供的学历、资格证、外语、计算机、继续教育、奖励等各类证书进行查询认证,对申报人论文、著作、业绩成果、相关证明和佐证材料等检索核实,并在申报人职称评审表《真实性审核责任卡》上签字,严把申报材料初审关。
各单位必须在“单位推荐意见”栏内“测评结果”处明确标注测评等级(按“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等测评,不合格的不予推荐)。
申报材料须按要求在所在单位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并对公示进行拍照留存。公示情况及结果在申报人职称评审表“单位推荐意见”栏内标注。
(2)各市州职改办、省直主管单位对申报人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做好材料规范、汇总呈报等工作。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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