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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2021年高级会计职称评审申报资料有哪些?根据《青海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会计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青海2021年高级会计师评审申报截至时间为2022年2月25日,申报青海2021年高级会计职称评审需完成继续教育。
青海2021年高级会计职称评审申报资料
(一)网上申报
1.申报人员和用人单位签字盖章的《诚信承诺书》。
2.申报人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相应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单位证明。
3.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原件。
4.任现职以来正式发表、出版的代表性论文、著作原件和符合要求的检索页(单位盖章)。
5.任现职以来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及经济、社会效益等主要业绩材料(单位盖章)原件。
6.评审条件中所要求的材料、证明,包括高级会计师考试合格成绩单、继续教育线下审验证明及反映申报人学术、技术水平的材料(单位盖章)原件等。
7.近五年(2017年-2021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原件或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复印件;非公有制单位未进行年度考核的,由单位提供书面证明。
8.用人单位公示材料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公示结果。
9.省属企事业单位申报人员须提交单位出具的委托评审函;中央直属部门、各驻青单位申报人员须提交主管部门出具的委托评审函。
(二)纸质申报
符合条件的援青会计人员,认真参照网上申报材料填报规范及注意事项(附件2),提交以下纸质申报资料。
(一)《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一式2份。
(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
(三)《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简表》一式20份,A3纸打印。
(四)申报人员和用人单位签字盖章的《诚信承诺书》(附件3)一式2份。
(五)申报材料目录(清单)。
(六)有关证书原件及附件。
1.申报人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相应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
报告或单位证明;
2.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原件;
3.任现职以来正式发表、出版的代表性论文、著作原件和符合要求的检索页(单位盖章);
4.任现职以来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及经济、社会效益等主要业绩材料(单位盖章)原件;
5.评审条件中所要求的材料、证明,包括高级会计师考试合格成绩单、继续教育线下审验证明及反映申报人学术、技术水平的材料原件(单位盖章)等。
(七)近五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原件或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复印件。非公有制单位未进行年度考核的,由单位提供书面证明。
(八)用人单位公示材料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公示结果。
(九)在县(市、区、行委)、市州直属部门工作的援青人才,须提交由市州人社部门出具的推荐信;在省直部门工作的援青人才,须提交由受援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推荐信。
以上(五)至(九)项申报材料均以A4纸复印,并装订成册。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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