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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财政局发布了《关于开展上海市2019年度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申报人员登录网上申报系统进行个人申报,网上申报时间自2019年7月1日开始至7月15日截止。请在申报范围内的人员进行申报。
自2019年7月1日开始至7月15日申报人员可在网上进行申报,上海市2019年高级会计职称资格评审申报范围如下:
高级会计职称资格评审申报范围
具有本市户籍(含持有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或近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具有中级会计师任职资格,并在本市企事业单位中受聘相应职务(岗位),拟聘任高级会计师职务(岗位)的在职人员。当年度达到退休年龄或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不受理申报(按规定已办理延长离退休手续的除外,申报时需提供延长离退休审批表)。
高级会计职称资格评审网上申报
1.登录路径。申报人员登录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信息公开—职称专家—上海市职称服务系统,可在当前页查询当年度相关评审通知。在“登录页”下载《申报人操作手册》。
2.申报时间。网上申报自2019年7月1日开始,至7月15日截止。
3.申报要求。进入职称服务系统后,申报人员应根据操作提示及帮助,点击所要申报的“关于开展上海市2019年度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如实注册用户信息,并按照要求填写基本资料、上传规定的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填写及有关证明资料上传完成后,应确认无误再提交。申报人员应确保上传附件不含病毒,否则可能导致材料上传不完整而影响评审。
值得注意的是: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可以免于参加全国高级会计师考试,直接申报2019上海高级会计师评审!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财政部《关于深化会计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8号)的精神,为减少重复评价,减轻会计人员负担,打通会计职称制度与相关职业资格间的专业能力互认通道,本市试点允许考试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且累计注册执业满10年的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和非执业会员(申报时其会员关系应当属于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已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中级证书的,可免于参加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按照本市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要求和程序直接申报高级会计师评审。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你付出了巨大的努力,不一定得到巨大的回报,但你不付出巨大的努力,肯定难得到巨大的回报,为了能得到更多的回报,继续努力吧!当你通过高级会计师考试的时候,你会谢谢现在如此努力的你。加入正保会计网校大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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