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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会计系列高级职称评价标准的通知》,西藏高级会计职称评审申报需要提供哪些材料?想要参加西藏高级会计职称评审的人员,快来了解一下吧!
西藏高级会计职称评审申报材料
申报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
(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一式 4 份
(二)《西藏自治区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介表》一式 15 份;
(三)任现职以来近三年《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或单位证明;
(四)学历证书、中级资格证书、继续教育证书等原及复印件;
(五)考试合格通知单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六)政治免考条件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七)所发表论文、论著原件及复印件
(八)获得专业技术成果奖励或荣誉称号的,应提供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第二十五条 推荐单位应提供以下材料:推荐单位委托评审函 1 份,包括初审、公示情况及政治审查意见。以上申报材料的原件经推荐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后,须在申报材料中所提供的复印件加盖推荐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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