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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青海省财政厅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青海2020年高级会计师评审时间3月5日截止准备参加评审的人员,还没完成申报的人员抓紧时间进行申报吧,青海2020年高级会计师申报评审程序如下:
青海2020年高级会计师评审材料报送时间
凡符合申报条件,经单位同意推荐并公示后,请于2021年2月18日-3月5日将申报材料报送至省财政厅会计处(西宁市黄河路30号省财政厅604室)。
青海2020年高级会计师申报评审程序
(一)单位推荐。
个人提交申请,用人单位根据岗位设置要求,采取资格业绩公布、民主测评、集体研究等方式,从政治素质、思想品德、基本条件、能力水平、业绩贡献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提出推荐意见,经在单位内部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确定本单位申报推荐人选.
(二)材料审核。
用人单位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经业务主管部门审核后,在规定期限内上报省财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复核后,将复核通过的人员资料提交青海省会计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
(三)组织评审。
按照相关规定,省财政厅高评委员会办事机构依据评价标准,组织评委专家通过材料审阅、专家问辩、综合评议等评审程序进行综合评审,确定拟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并在社会和用人单位同步公开公示.
(四)颁发证书。
公示期结束无异议,将评审公示结果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颁发相应证书。我省全面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在推荐申报高级职称前须填报《2020年青海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任情况年度审核表》,并按照岗位设置管理权限到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备案本单位高级岗位聘任情况,在经过审核备案的职称申报数额内进行本单位的职称申报推荐工作。未进行审核备案的,不接收职称申报材料。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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