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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2021年高级会计师评审工作补充通知

来源: 黑龙江省财政厅会计管理局 编辑:刘小孟 2021/10/20 09:30:37 字体:

黑龙江2021年高级会计师评审工作补充通知,恢复高级会计师评审工作,各地、各部门应于2021年10月28日前进行申报,纸质材料申报时间为2021年11月4日至11月15日。

相关政策:黑龙江2021年高级会计师评审工作通知


关于做好2021年度会计系列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补充通知

各市(地)财政局,中、省直有关单位,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龙江森林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补充通知》(黑人社函〔2021〕436号),恢复会计系列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结合当前全省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就做好评审工作补充通知如下:

一、受理时间

1.平台申报时间:各地、各部门应于2021年10月28日前在“黑龙江省职称管理平台”上将参评人员信息提交至会计系列评审委员会,以便安排纸质材料分时段、分批次申报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2.黑龙江2021年高会评审材料申报时间再次调整为:11月25日至12月6日。会计系列评审委员会将于2021年11月1日前在“黑龙江省会计网”公布各地、各部门报送时间安排,各地、各部门须严格按时间安排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二、受理地点

会计服务大厅3楼会议室。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果戈里大街303号龙呈商务酒店(黑龙江省财政干部培训中心)。联系人:郑云凤;联系电话:0451-53678680、0451-82833248。

三、报送方式

中、省直部门参评人员的申报材料,由中、省直单位人事部门统一报送。各市(地)参评人员的申报材料,由市(地)财政部门统一报送。

四、防疫要求

根据国家和黑龙江省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为保障报送材料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前往会计服务大厅报送纸质申报材料的人员须严格执行“扫码、测温、戴口罩”等防疫措施,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不得佩戴有呼吸阀的口罩)。如遇国家、省级疫情防控政策发生变化,按最新规定执行。

黑龙江省财政厅

2021年10月19日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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