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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武汉市职改办定于2015年1月20日至2015年2月4日(双休日除外)受理高级会计师评审材料,逾期不候。材料受理地址:武汉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中心,江岸区黄孝河路5号307室。
关于报送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评审材料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全国2014年高级会计实务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含达到国家线、省线人员)的合格证书已到,由市财政局会计处发放。请各单位及时组织“2012、2013、2014年度达到国家合格线”和“2014年度达到省级合格线”的人员填报评审材料。
武汉市2014年高级会计师资格任职申报评审条件按照《湖北省会计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修订试行)》(鄂职改办[2013]138号)文件执行。
武汉市职改办定于2015年1月20日至2015年2月4日(双休日除外)受理高级会计师评审材料,逾期不候。材料受理地址:武汉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中心,江岸区黄孝河路5号307室。联系电话: 027-82402021、82402013。
附:高级会计师申报评审材料目录
武汉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1月9日
附:
高级会计师申报评审材料目录
一、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下列证书原件送审后退回)
1.学历证书
2.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3.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4.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
5.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
6.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
7.专业技术职务聘书
二、各类表格、证明
1、近年《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事业单位近5年、企业近3年)
2、《职称外语、计算机水平考试免试审批表》(符合相关免试条件人员填写)
3、《破格人员资格审查表》(破格申报人员填写)
4、《非本专业职务改报转评、晋升本专业职务审批表》
5、《个人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
6、《公示证明》
7、《武汉市晋升会计专业高级职务综合考评一览表》一式20份
三、专业论文、论著(原件送审后退回)
论著复印件需含封面、版记、目录、征文首页等部分,合著者还须有表明本人编写章节、字数的记述部分。
四、反映个人专业能力业绩的材料
五、任现职以来获得的专业奖励证书复印件
六、任现职以来获得的其他奖励证书复印件
七、任现职以来参加继续教育培训证书复印件
八、专业工作总结
注:以上项目申报人没有的可不提供,相关表格材料可经申报人员工作单位向武汉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中心咨询。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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