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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财政局发布了山东青岛报送高级会计师评审表通知,其中说明相关材料需要2021年1月12日前寄到青岛市财政局501室,具体详情如下:
市直各单位、各区(市)财政局:
按照省会计学会有关工作部署,现将报送2020年度高级会计师职称纸质评审表有关事宜提出以下要求:
1、报送《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以下简称评审表)的人员是指,省高评委对参评2020年度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人员的申报材料已通过系统审核的人员。
2、报送人员需通过申报系统导出经省高评委审核通过的评审表(一式四份);
3、评审表上单位、主管单位和呈报单位的审核日期按照申报系统最后一次审核日期填写;
4、表上所有签名、盖章、日期等必须填写完整(具体查看“青岛市财政局官网——会计管理”模块青财会【2020】15号文件附件1中关于材料报送方面的要求);
5、市直单位、各区(市)财政局同时报送《2020年度高师评审系统审核通过人员报送评审表清单》(见附件,一式二份并盖公章);
6、送达时间、地址及联系电话:
2021年1月12日前寄到青岛市财政局501室(青岛市宁夏路208号),电话:85855250。
青岛市财政局
2021.01.06
具体详情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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