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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机关各有关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
现将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5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浙财会〔2015〕3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请各位参评人员将高级会计师的申报材料及有关表格于2016年1月8日前送至杭州市萧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713室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将所有材料和表格于2016年1月29日前报送至杭州市萧山区财政局会计管理科4003室,并提供相关论文的电子稿。
提醒:除装订成册的评审材料,其他评审材料另外附送。即:身份证复印件1份、《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2015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对象情况综合表》一式10份、《2015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对象花名册》1份、《全国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书》或《2015年度外语免试审核表》1份、《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或《2015年度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审核表》1份、《2015年度破格推荐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1份(破格申报人员报送)。
附件:高级会计师评审
杭州市萧山区财政局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五日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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