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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15年度高级会计师评审材料的通知
根据省职称改革办公室及省会计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15年度福建省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见附件1),申报人员按照人事关系属地管理原则递交申报材料。厦门市财政局会计处负责2015年度厦门地区高级会计师评审材料收集工作,现将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1、集中受理时间:2016年2月22日-26日 ,2月29日(上午8:30-11:30 下午 2:30-5:00)
2、受理地点:厦门市会计服务中心12楼会议室(故宫路98号,联系电话:0592-2229601)
请各申报人员仔细阅读省财政厅申报评审材料的通知(附件1)及高级会计师评审材料要求(附件2),认真准备,并在规定时间带齐申报材料到指定地点申报(省属、央属单位申报人员材料直接报送省财政厅,我市无法出具省属及央属单位申报人员的委托评审函)。
特别提醒:区属企事业单位评审表需加盖区职改办公章。
市财政局会计处,联系电话:0592-5058253
市人社局专技处,联系电话:0592-5052446
特此通知。
附件:1、《关于开展2015年度福建省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厦门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月13日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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