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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福建省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县(市、区)财政局、职改办,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职称改革工作办公室、福建省会计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8年福建省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闽会职办〔2019〕1号)精神,请认真做好符合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的人员评审资料的报送工作。闽会职办〔2019〕1号文请登入福建省会计信息网()查阅。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要求:
一、 评审材料
评审人员除按闽会职办〔2019〕1号文的规定提供相关材料外,还应提供以下材料:
1、 《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预审表》(一式四份)。县(市、区)人社局、财政局只需在《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预审表》上审核盖章即可,不需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上“呈报单位意见”处盖章。
2、 委托评审函。县(市、区)申报人员应出具县(市、区)职改办委托评审函。县(市、区)职改办应加强对参评人员身份的审核,确保评审范围、对象符合规定。
3、 送审材料(含相关证书)的复印件需加盖所在单位公章,现场复核时需提供相应材料的原件。
二、 现场复核时间、地点
2018年度福建省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集中受理时间:2019年2月26日~3月1日(工作时间),逾期不予受理。受理材料地点:南平市财政局七楼会计科。联系电话 0599-8821820 。
三、 违规处理
申报职称评审材料必须真实,如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其申报资格,2年内不得申报。已评审确认任职资格的,按照有关规定撤销其任职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预审表
南平市财政局
南平市职称改革工作办公室
2019年1月9日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序 号 | 工作单位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参加工作时间 | 何时何校何专业毕业及学制(包括前后取得的学历) | 不具备规定学历考试 | 现职称及聘任时间 | 近四年年度考核情况 | 履行聘约 | 继续教育合格年度 | 受表彰情况 | 外语成绩 | 是否破格 | 申报专业及职称 | 系列主管部门意见 | 人事职改终审意见 | |||
部 门 意 见县(市、区)系列主管 | 审核人(签章)年 月 日 | 县(市、区)职改办意见 | 审核人(签章)年 月 日 | 市系列主管部门意见 | 审核人(签章)年 月 日 | 市 职 改 办 意 见 | 审核人(签章)年 月 日 |
注:本表供各级职改办资格预审使用。申报中高级一式四份、初级一式二份。
单位领导(签章): 单位审核人(签章): 联系电话: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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