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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领取2015年度高级会计师评审证书的通知
2015年全国高级会计师评审证书开始发放,请各位考生携带身份证原件到工作单位所在地财政部门领取;如需代领的,必须携带被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和代领人身份证原件。领证机构:靖江市财政局会计科,联系电话:0523-89180686;兴化市财会教育中心(兴化市英武中路306 号),联系电话0523-80218933、80218936;姜堰区财政局会计科,联系电话0523-88233106;海陵区财政局会计科,联系电话:0523-86222387;高港区财政局会计科,联系电话:0523-86966125;泰州市财政局会计处,联系电话:0523-86888085。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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